首页 > 法律咨询 > 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 山东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 滨州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对债务人和第三人账户均有汇款,债务人指定第三人账户收款,且该收款人参与了借款过程,对借款事实清楚,并和债务人一起保证过还款(口头)。但借款合同仅有债务人一个人签字。纠纷后,收款人拒绝承认还款,债务人也表示独自承担,请问收款人是否承担保证责任,承担什么保证责任?
辛鑫律师 辽宁-辽阳 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
1个月前
刘伟律师 天津-南开区 天津坻京律师事务所
肖军律师 安徽-芜湖 安徽思文律师事务所
黄世振律师 湖北-孝感 湖北维天律师事务所
从事律师工作多年,经验丰富、细致;接待当事人耐心、周到;擅长
帮助人数:60人 粉丝人数:93人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李岩律师以专业的法律知识为您提供最专
帮助人数:300人 粉丝人数:1122人
毕业于河北大学法学专业,承德市民主同盟盟员,承德市律师协会青
帮助人数:128人 粉丝人数:964人
执业前,曾有11年法院工作经验,熟知各阶段法律程序。执业后承
帮助人数:11人 粉丝人数:680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