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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交通事故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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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本人允许,将他人照片发放在社交平台,随意传播他人能否向他索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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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飞律师 广西-南宁 广西法证律师事务所

  • 您好,未经本人允许,将他人照片发放在社交平台并随意传播,受害人可以向侵权者索要赔偿。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这表明,构成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通常应具备两个要件:一是未经本人同意;二是以营利为目的。如果照片的发布和传播符合这两个条件,即构成了对肖像权的侵犯。对于侵犯肖像权的行为,受害人可以自力制止,例如请求交出所拍胶卷、除去公开陈列肖像等,也可以依法请求加害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或赔偿损失等。赔偿损失请求权不以财产损害为要件。
    此外,如果隐私照片被传播,对方涉嫌侵犯隐私权,需要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恶意传播他人隐私照(裸照)属于侵权行为,情节较轻的需要承担侵权责任或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且造成损害或危害后果的,涉嫌了侮辱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2。
    因此,如果个人照片未经允许被发布在社交平台上并随意传播,受害者不仅可以要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还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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