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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山房产纠纷1个月前

¥9.90

您好,我出借了一笔款,然后借条上没有写利息,中间借款人自己说支付高额利息。现在到了还款了要求本金扣除高额利息,这样可以?

查看郑伟清律师的回答

郑伟清律师 广东-中山 广东商达(中山)律师事务所

  • 对于您描述的问题,一般而言,出借人向借款人出借资金时,双方之间的借款协议应该明确约定相关条款,包括利息、还款期限、还款方式等。如果借条中没有明确约定利息,那么在法律上通常被视为无息借款。
    借款人自己提出支付高额利息,这一行为应当在借款协议中有所体现,如果没有体现,那么这一行为在法律上无法得到有效确认。如果借款人有相关向你转账的银行流水,则有可能视为偿还本金。此外,扣除高额利息的要求也涉及到还款方式等合同条款的理解和执行,因此需要出借人和借款人进行友好沟通和协商,达成双方都同意的解决方案。
    请注意,以上仅是简要介绍,具体的法律问题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如有需要,可加V13189289899进行咨询。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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