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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交通事故1个月前

发生哪些交通事故当事人必你好你好须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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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森律师 山东-青岛 山东东标律师事务所

  • 你好,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有下列情形,必须报警处理:1发生死亡事故、伤人事故的;2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驾驶人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嫌疑的;机动车无号牌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的;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一方当事人离开现场的;有证据证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的。
    此外,载运爆炸性、易燃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品车辆发生事故的,当事人也应当立即报警。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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