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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沈阳刑事辩护1个月前

我老婆前几天加入了一个叫 有享云商 的平台。之后加入费1700元。在然后她所谓的老师 天请请问交了19&元后,以后能有收入吗?天教她怎么拉人进来,怎么骗人加入然后拿提成。我想知道我老婆是不是进入网络传销了。违法法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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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万宸事务所律师 辽宁-沈阳 辽宁万宸律师事务所

  • 根据您的描述,您老婆加入的所谓“有享云商”平台,需要支付1700元加入费,并且通过拉人头的方式来获得提成,这种模式与传销活动的特征非常相似。根据《防范“消费返利”风险,谨防利益受损》第三条的规定,这种平台通过虚构盈利前景、承诺高额回报,要求加入者缴纳入门费并“拉人头”发展人员加入,靠发展下线获取提成的行为,具有非法集资、传销等违法行为的特征。一旦资金链断裂,参与者将面临严重损失。同时,根据《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的行为,符合传销的定义。

    结合裁判文书【(2015)元刑初字第243号】案例,被告人通过设立平台,要求参与人交钱成为会员后,可以获得奖励,并通过发展下线获利的模式,被认定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这与您描述的“有享云商”平台的运作模式相似,表明您老婆很可能参与了一个传销活动。

    经验文章中也有提及类似的案例,如“有享云商再?也只是传销!”文章中提到的,所谓的消费不是随便购买商品,而是变相的要求消费者购买特定产品,并且通过拉人头的方式获得返利,这些都是典型的传销行为。

    综合上述信息,您老婆加入的“有享云商”平台非常可能是一个网络传销活动,这种行为在中国是违法的。建议及时与专业律师联系,获取法律帮助,并考虑向相关部门举报,以避免更多人受到损失。同时,也要提高警惕,避免参与类似的平台,以免遭受财产损失。
    辽宁万宸律师事务所咨询电话15840414629微信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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