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三亚市

首页  > 法律咨询  > 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江苏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苏州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微信小程序用户

江苏-苏州房产纠纷1个月前

对方欠钱,有欠条,有聊天记录,对方有两个房子,但做了抵押,现在房价低,不够还得,我起诉的话,是不是优先还抵押的,然后才是我的

查看沈黎律师的回答

沈黎律师 江苏-苏州 上海小城(苏州)律师事务所

  • 抵押权优于一般债权。民法典规定,债务人欠债不还的,债权人可以行使抵押权,通过拍卖、变卖房屋等方式,实现自己的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抵押权的实现】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1个月前

值得一听

残疾证可以减免一些物业费 暖气费嘛?租的房子! 27382人查看

张美英律师 天津-河西区 天津澍泽(海口)律师事务所

房屋买卖不想通过中介自己交易可以吗 25113人查看

马振文律师 河南-安阳 河南万昆律师事务所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5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295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