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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下,我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有一条是这么写的。乙方的工作地点为中国水泥厂有限公司或甲方因工作需要所指派的地点。如果我所在的工作因经营不下去了安排我到其它的子公司上班,上面那条条款适用吗?如果我不接受到其它子公司有没有违反劳动合同?
张春艳律师 山东-潍坊 山东诚公律师事务所
赵忠源律师 广东-深圳 安山律师事务所
徐郑州律师 山东-临沂 山东衡正源律师事务所
我曾经是一名军人,在部队服役22年,2016年取得法律职业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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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亮律师是从业多年的民商事经济纠纷律师,法律硕士研究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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