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抖音平台上的辱骂行为时,首先应当考虑的是是否构成了侵犯名誉权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现行有效,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五条现行有效明确了在进行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中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形,但捏造、歪曲事实或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的除外。
在刑事责任方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现行有效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第四十二条现行有效,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裁判实践中,例如案号【(2020)豫1723刑初158号】的案例显示,被告人在网络中发抖音达206条,对自诉人进行谩骂、侮辱,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最终被追究刑事责任。此外,案号【(2020)皖1222刑初648号】中,被告人在抖音平台发布抖音随意辱骂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被法院依法处罚。
实践经验表明,对于在抖音上骂人的行为,受害者首先应当收集和保存侵权证据,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视频、评论、点赞数、转发量等。其次,可以向抖音平台举报,要求删除侵权内容并封禁侵权账号。在此基础上,受害者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条现行有效,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还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现行有效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对于在抖音上骂人的行为,应当综合运用法律法规、裁判实践和实践经验,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