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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太原劳动工伤1个月前

企业对于给员工缴纳保险设置试用期是否合法?还有对于员工加班给予补休的方式是否合法?

查看亢小燕律师的回答

亢小燕律师 山西-太原 山西熙力律师事务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因此企业对于给员工缴纳保险设置试用期是不合法的。至于加班补休,如果是休息日安排加班补休的是可以的,如果是工作日和法定节假日是需要支付加班费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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