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他人名字进行工商登记一般涉及民事上的侵权行为、行政上的行政行为以及刑事上的违法犯罪行为,不同的角度采取的法律救济措施不尽相同。
1、行政途径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的指导意见》,被冒名者可以向登记机关反映被冒名登记情况,由登记机关做好记录并核验处理。
此种途径,被冒名者一般需要到场反映,不能到场反映的可以由登记机关进行远程身份核验,同时还需要提交撤销登记申请表及其身份证复印件。除此之外,被冒名者最好尽可能多的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件丢失报警回执、身份证件遗失公告、银行挂失身份证件记录、由专业机构出具的笔迹鉴定报告等有助于认定冒名登记基本事实的文件材料。
2、提起行政诉讼
首先,被冒名者通过第1种行政途径无法达到目的时,可以依据登记机关不予处理的决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登记机关履行职责,撤销错误登记。
其次,被冒名者也可以不经第1种途径,直接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其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被冒名者如果确有证据证明冒名行为,可以以登记机关为被告,请求法 院判决登记机关撤销错误登记。
3、提起民事诉讼
通过此种途径,被冒名者可通过法院作出判决书要求登记机关依据法院作出的判决依法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变更工商登记。民事诉讼主要有两种途径:
(1)确权之诉。被冒名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自己并非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监事等。这种情况下,一般需要证明自己即无意思表示设立公司、入股等,也需要证明相关材料费本人所签署。
(2)侵权之诉。冒用他人姓名本身就已经侵犯了他人的姓名权,被冒名者可以基于冒名行为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冒名者停止侵权并赔偿赔偿相应损失。
4、通过刑事诉讼途径解决
在冒名登记中,往往会牵扯出伪造身份证、私刻公章、伪造公司文件等严重违法行为,稍不留神就会触及伪造、变造身份证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等罪名。对已构成刑事犯罪的,可以报案处理,通过刑事途径维权,然后根据刑事判决结果,请求登记机关撤销错误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