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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州刑事辩护1个月前

你好,我刚刚加了一个人的QQ,说是可以给我明星周边,加了后说让我给一个北京市红十字基金会的二维码,说让我献爱心,无论多少,我付了后,他后面告诉我,由于我未满二十二周岁,导致他公司后台出现异常,让我拿父母的手机协助他解决问题,你看看,这里面会涉及诈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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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锐帮律师 广东-惠州 广东国晖 (惠州)律师事务所

  • 是的,这很可能是一种诈骗行为。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这种行为符合典型的网络诈骗特征。诈骗者通常会以各种理由诱导受害人进行转账,然后以各种借口要求受害人提供更多个人信息或进行更多支付。在这种情况下,诈骗者首先以销售明星周边为由吸引您的注意,然后引导您向一个所谓的慈善机构二维码付款,这本身就是一个警示信号。慈善捐款通常是自愿的,不会与购买商品或服务直接关联。
    其次,诈骗者声称由于您未满22周岁导致公司后台出现异常,并要求您使用父母的手机来解决问题,这是进一步获取您或您家人更多个人信息的手段。这种行为没有合理的解释,且在正常的商业交易中是不会发生的。
    在类似情况下,建议立即停止与对方的所有交流,并且不要提供任何个人信息。同时,应该保存所有与对方的通信记录,并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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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鑫律师 辽宁-辽阳 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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