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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沈阳劳动工伤1个月前

员工造成经济损失,赔我就是把炉子点着了以后,我就离开了,炉低是坏的,导致火在炉子的坏的地方流出来,导致失火,偿该怎样在工资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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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万宸事务所律师 辽宁-沈阳 辽宁万宸律师事务所

  • 员工因为疏忽将炉子点燃后离开,且炉子存在缺陷导致失火,造成了经济损失。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要求员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以下是依据您提供的《法律法规》进行的分析:

    1. 确定赔偿责任:根据《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第十六条,员工因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时,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员工赔偿损失。同时,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2016修正)》第十五条和《江西省工资支付规定(2019修正)》第二十八条,用人单位在扣除赔偿费时应当提前书面告知员工扣除原因及数额,未书面告知的不得扣除。

    2. 扣除赔偿金的限额:赔偿金的扣除应遵循一定的限额,即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且扣除后的工资余额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这一规定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企业职工奖惩条例铁路实施办法》第二十条、《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五条和《江西省工资支付规定》第二十八条中均有体现。

    3. 具体操作:在实际操作中,用人单位应首先计算因员工过错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总额。然后,用人单位应提前书面通知员工扣除原因及数额,并按照规定的限额进行扣除。如果员工的工资在扣除赔偿金后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应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剩余工资。

    4. 后续处理:如果员工对于赔偿金额有异议,或者用人单位扣除的赔偿金超出了法定限额,员工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复核或追回超额部分。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在处理员工因过错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况时,应依法行事,确保按照劳动合同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赔偿金的扣除,并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如果您作为用人单位,建议在扣除赔偿金前咨询专业律师,确保操作符合法律规定,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万宸律师咨询电话15840414629微信同步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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