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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津南区婚姻家庭1个月前

2022年十月二十九日,我送了第一领养人一只金吉拉和英短,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英短送给了第二领养人,第二领养人没养多久又送给了第三领养人,第三领养人猫也没养好,一直说有感情了不归还,然后金吉拉送的第二领养人也联系不上,所以我该法院怎么起诉怎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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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铁燕律师 天津-和平区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 您好,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您将自己的宠物赠送给别人的行为成立赠与合同,根据规定,行使对赠与合同的撤销权是有时间限制的,也即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实施。结合本案如果您想行使撤销权的,除了需要保证未超出撤销权的行使期限,还要支付受赠人因饲养宠物产生的合理费用,但是即便如此,法院也未必能支持您关于主张行使撤销权的诉讼请求。
    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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