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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帆起航

广东-东莞公司法务1个月前

¥5.00

您好,如果公司变革没有岗位安排,买断前期工龄,工作11年,按上一年度平均工资赔付N+1,以后是否还可以再次入职该公司

查看邓坤君律师的回答

邓坤君律师 广东-珠海 广东华杨律师事务所

  • 你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因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已支付补偿金的,双方劳动关系即已终止/解除,至于能否再次入职原公司工作,由用人单位决定,这是用人单位自主用工权的体现。

    1个月前

  • 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1个月前

  • 值得一听

    国有控股是国企吗?。。。。。。 26138人查看

    卢文德律师 广西-贺州 广西佰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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