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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长春房产纠纷1个月前

我去北京孩子家养病10个月,回来后物业要′我交全年的物业费,我和他协商想交半年的物业费,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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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雪娇律师 吉林-长春 吉林盛唯律师事务所

  • 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一条的规定,空置的住房物业费的减免问题可以由当地政府或者相关部门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在实际操作中,各地的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所不同。一些地方对于长时间空置的住房,可能会对物业费进行一定程度的减免或者豁免。具体的减免标准、程序和要求可能由当地政府或者物业管理单位制定并发布,目前我市还没有相关政策发布。
    您情况可以与物业方进行协商,并说明您的情况,看是否可以就您孩子家养病期间的情况进行特殊处理,例如延迟缴纳或者部分缴纳物业费。最终的决定可能需要与物业方进行协商,最好能够取得书面同意以免发生后续纠纷。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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