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济宁

首页  > 法律咨询  > 行业交流法律咨询 > 广东行业交流法律咨询 > 河源行业交流法律咨询

+头条小程序用户

广东-河源行业交流1个月前

你好律师,我是一名高三学生 高一时我和我的同班男生微信表白被拒,随后互删好友,高二上学期在食堂听到这位男生和他的同伴用这件事嘲笑我,我在他们的后面所以才知道这位男生是一直看不起我,并且拿表白的事炫耀和嘲笑我,所以当时的我很生气,随后那个星期就发朋友圈警告他,直到高三又又又分到一个班级里,身边很多同学都知道这件事,我和他也是从来没有说过话了
上个星期发生一件事,我很不高兴,在晚上六点左右还没晚修上课,我和他碰面在班级门口,差点撞上(他比我高),随后我进教室要接水,这个男生也正在去接水。他在接水是知道后面排队的人是我,就非常大声的说话,爆粗口用我家乡的方言骂我,当时走廊上有一个人(和这位男生关系要的朋友,是男的)也听见了,我当做没听见,继续接水,我进班里他的朋友就看了我一眼,没有说一句话,我和他对视了,从他的眼神里读出很多,但是感觉他也在看不起我嘲笑我表白被拒
我一开始没有觉得不对劲,但是晚修上课了就越想越委屈,我本人看小说(女生),而且无论是什么cp向都看,我也是磕男男cp,进过这件事,我写了一篇同人文,在昨天星期五晚上发表朋友圈,随后,两位主人公破防,在班级群和我对峙,要求我星期天请家长,让我做好准备,我有疑问 写同人犯法吗?

查看许发律师的回答

许发律师 广东-东莞 广东港胜律师事务所

  • 没有明确标注是某个人的人名是不犯法的

    1个月前

值得一听

二审终审后再审要开庭吗 16784人查看

孙志军律师 湖北-武汉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5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346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