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 广东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 江门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在原公司(2018年5月8号)参加外地培训,(2019年2月中旬)离职后被通知需要扣除培训费用的百分之二十。目前在原公司尚有半个月工资未结清,今天被通知要扣款。请问这样合理吗?
王涛律师 山东-青岛 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
董建春律师 山东-菏泽 山东天清律师事务所
高景文律师 北京-东城区 北京正公律师事务所
蔡华律师取得法律职业考试a类证书多年从业经验。办理了婚姻继承
帮助人数:56人 粉丝人数:413人
王雪,硕士研究生,主攻刑法、经济法,现任四川林志(绵阳)律师
帮助人数:1192人 粉丝人数:2654人
帮助人数:26人 粉丝人数:1465人
本律师自1992年7月开启律师工作生涯,在三十多年执业期间,
帮助人数:12人 粉丝人数:204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