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 广东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 江门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在原公司(2018年5月8号)参加外地培训,(2019年2月中旬)离职后被通知需要扣除培训费用的百分之二十。目前在原公司尚有半个月工资未结清,今天被通知要扣款。请问这样合理吗?
蓝亮律师 广东-江门 广东国晖(江门)律师事务所
1个月前
1个月前
1个月前
1个月前
王涛律师 山东-青岛 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
董建春律师 山东-菏泽 山东天清律师事务所
高景文律师 北京-东城区 北京正公律师事务所
南京理工大学英语专业本科,金融专业硕士毕业。毕业后从事金融方
帮助人数:388人 粉丝人数:1974人
律所高级合伙人,执业年限20年,专业领域:私募股权投资、企业
帮助人数:19893人 粉丝人数:22639人
陈林律师,法学本科毕业,一直从事律师工作,认真负责,以专业与
帮助人数:1356人 粉丝人数:4501人
专业律师,擅长刑事辩护,知识产权,金融经济,公司法务,股权纠
帮助人数:6人 粉丝人数:1117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