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铜仁

首页  > 法律咨询  > 公司法务法律咨询 > 广东公司法务法律咨询 > 广州公司法务法律咨询

+PC用户

广东-广州公司法务1个月前

¥10.00

我和朋友甲合伙开了一家琴行,分别出资50 %,一直用的甲的银行卡作为琴行的账户,一年后我们开了第二家琴行,所以做了一个对公的账户,两家琴行用同一个公司名注册了一个营业执照,当时这件事是由甲去办理的,
现在执照下来了写的法人却只有甲,在企查查上面找到公司,甲是直接控制人和最终受益人,我却只是最终受益人,请问这个情况对我有什么影响吗?

查看张钊律师团队的回答

张钊律师团队 广东-广州 广东滳雄律师事务所

  • 最终受益人总比最终偿债人好听。公司法根本没你说的这些词!是说你两个是股东是吧?你的问题太空泛,不易答。但总用个人帐户收付款,会出事的,个人要承担无限责任。

    1个月前

值得一听

国有控股是国企吗?。。。。。。 26162人查看

卢文德律师 广西-贺州 广西佰纳律师事务所

企业倒闭了欠税怎么办 18877人查看

李金锁律师 北京-朝阳区 北京一法(天津)律师事务所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5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685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