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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一问 提出问题 等待答主 开始交流 我是咨询助手小问,快来提问吧 我是2023-8-2办理的离职,公司没有意向续合同,提前一周通知的我,然后给的N+1赔偿,公积金社保公司也就交到了7月,我找的下家公司9月份才能入职,所以8月份的五险一金就出现了断交的情况,我询问过我的上家公司,告知是8-15前的离职时间,公司不会缴纳8月的五险一金,但我也咨询过社保局,我的上家公司是有义务缴纳8月份的五险一金的,尽管我是8-2办理的离职,但是公司8-25才会把N+1赔偿打到我账户上,如果我向社保局投诉,后期公司会不会找各种理由不给我赔偿? 另外,社保和公积金是公司扣除当月的,还是上个月的?
王金印律师 北京-石景山区 北京锦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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