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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山刑事辩护1个月前

请问如果双方都是未成年人在自愿的条件下发生了过界的身体接触,男方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查看叶少东律师的回答

叶少东律师 广东-佛山 北京市盈科(佛山)律师事务所

  • 您好,未成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里是有多种定义,一种是14周岁以下的无刑事责任能力人,另一种是14-16周岁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另一种是16周岁到18周岁的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但收到刑罚应当予以从轻或减轻。而对于14周岁的女性评价为幼女,幼女同意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依旧应当按照强奸罪定罪处罚。如果双方为未成年人在自愿的情况发生过界的身体接触,要区分是哪一种身体接触,如果是发生性关系的,应当参照上述情况综合分析是否认定为强奸。如果不构成强奸的,要考虑相关行为是否会对女性造成伤害,并由此可能会产生相应的侵权责任,男方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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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鑫律师 辽宁-辽阳 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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