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合同纠纷 >> 出现哪些情形,业主可以不交或少交物业服务费用?
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是业主的一项基本义务。只有出现以下情形,业主才可以不交或少交物业服务费用:
1.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之外,自行提供服务,未经业主委员会或业主认可的,业主或使用人可以不支付费用。
2.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项目,业主对超过指导从的部分可以拒交。
物业服务具有长期性、综合性、公共性的特点,且与业主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物业公司通过卫生、安保、设备养护维修等全方位的服务提升小区整体居住环境和品质,最终会惠及每一位业主。业主支付物业费是物业服务合同中业主的主要合同义务,业主仅以物业服务存在瑕疵为由拒不缴纳全部物业费,法院一般难以支持,但如物业服务确存在瑕疵,法院裁判时会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审查瑕疵程度,对物业费进行酌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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