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期间电器坏了应该及时向房东说吗?

法律顾问 江西-抚州 2024-06-05
我是个租客 租了一个家具10年左右旧的房子 租进去两个月电闸坏了 和房东说了之后房东也没有帮我找维修人员 当时我就自己找人修了,第二次灯坏了(浴室灯突然不亮) 因为上次房东没有提供帮助我就自己找人修 没有和房东说 租房合同快到期时 我去和房东说维修费的事 房东却已没和他说为由拒绝承担 这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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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七百一十二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条规定,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通常而言,合同有具体约定的,应该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建议您关注租赁合同对家电等设备设施维修义务主体及通知程序的具体约定,并根据合同约定与房东协商。
2024-06-05 08:4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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