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怎样仲裁?

劳动工伤 安徽-滁州 2024-05-20
公司拖欠工资,未交社保辞职,没有提前三天写离职申请,口头协商离职。仲裁开庭时,如果公司说我旷工,我该怎么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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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因此,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补缴纳社保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劳动者不需要提前30日申请离职,你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关系,同时,根据你的陈述已经与用人单位口头协商离职,从上述两点可以作为你的抗辩观点。
2024-05-20 08:4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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