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人胁迫签了合同的应当与对方协商解除,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以胁迫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的,受胁迫方有权依法请求撤销合同。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024-01-26 08:4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