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故,建议您积极组织证据材料,如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提示您注意诉讼时效。您可携带民事起诉状、您的身份证复印件、证据到人民法院立案并缴纳诉讼费。
2024-01-25 08:4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