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车逾期被卖了,买车人或抵押权人属于无权处分行为。如果车辆出卖价款合理,购买方不知道是抵押车,并且已经交付了的,属于善意取得,故不能要回车子,只能向抵押权人主张赔偿损失。如果购买方指知道是抵押车,或者车辆尚未交付,可以要求取回车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2024-01-15 08:3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