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的一个强制措施,并不代表结案,是否判刑,需要人民法院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来确定。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人一定要遵守有关规定,否则会被取消取保候审。
2022-10-21 09: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