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百万粉丝的短视频账号能以夫妻共同财产形式分割吗?

婚姻家庭 江苏-南京 2023-07-19
小沈和小李结婚前,小沈经营着自己的快手账号,婚后不久,小沈注册了同名抖音账户,粉丝量迅速发展到300多万,经营短视频自媒体账户成为主要经济收入来源。但婚后双方产生纠纷,感情破裂。双方提出离婚,诉讼中,双方均同意离婚,但就小沈运营的抖音和快手账户的归属和价值问题产生争议。该网络账号该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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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空间是虚拟的,但带来的经济价值却是真实的。如关注量大的微信公众号、抖音号、快手号等自媒体号,能通过平台流量收入、广告引流、商品出售、直播受赏等方式带来利润。自媒体账户虽由个人注册和运营,但并不能否定其夫妻共同财产的性质。
自媒体账户的运营往往具有较强的人身属性,为不减损其价值,分割时采取将之归注册及运营人所有而由其向另一方补偿的方案为宜。
2023-07-19 16: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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