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为防止日后遗产纠纷,可以先让老人(您奶奶)立遗嘱明确遗产继承人和继承份额。若没有遗嘱,那么老人去世后按照法定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至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法定继承人为第一顺位的您父亲、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您大伯的老婆)、养女(代位继承人),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2023-04-07 08:3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