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第1087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第109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因此,离婚一般是协议处理共同财产,而“进行经济补偿”并不代表净身出户,就算出轨方将百分之九十的财产都补偿给另一方,他也拿了一定的财产,不属于“净身出户”。但是在法律中也存在过错方一点财产都不拿的情况,即“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所以,出轨是对婚姻的不忠诚,破坏家庭的稳定和谐,违反了公序良俗,应当受到惩罚,需要对伴侣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也可以自愿放弃所有财产净身出户,但是法律并没有硬性的规定。
2023-03-27 17:2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