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房产纠纷 >> 房产证加名离婚能分一半房产吗?
近几年来,我国的离婚率一直呈现上升趋势,婚姻破裂的双方,不仅要承受家庭破裂的创伤,也会遇到很多利益划分的纠纷,特别是金钱、房产方面的纠纷,有的还不惜对簿公堂,请求法律手段来解决。那么,房产证加名字意味着离婚能分一半房产?
网友咨询:
房产证加名离婚能分一半房产吗?
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贾熙纯律师解答:
可以,房产证加名办理流程是:
1、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正本及复印件。
2、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先在预检窗口告知是来办理房产证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齐全就给一个号码,然后凭号码去相关窗口办理。
3、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所需费用:110元手续费,明细如下:80元工本费、25元地籍图费、5元贴花费,如顺利20天后可拿到新的房产证。
4、新房产证可以设定密码,房地产交易中心会告知一个初始密码,之后可自行更改。
贾熙纯律师补充:
房产证加名字离婚就能分一半吗
如果有女方名字,女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从协议,没有协议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贡献等因素。
另外,如果是婚前购房且没有共同还贷部分,那么离婚时,如果房产证只有男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归产权方所有。
如婚前购房但共同还贷,房产证只有男方名字,根据婚姻法新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产权证上加名字性质上属于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因此婚前或婚后加从法律效力上并无区别。
如果贷款未还清,还要区别该房产本身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进行确定。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未还贷部分作为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处理。如果属于一方婚前购买,婚内还贷的,则未还清的贷款作为该产权人个人债务继续偿还,已经偿还的部分及其增值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无论哪种方式,房屋产权均应以最后产权登记为准。因此婚前财产公证或者房产证加名字时最好各方能签署协议,对于产权份额及分割方式等进行明确,进而避免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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