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与使用人不一致,怎么赔偿?
有很多人通过租车的方式出游的,租车造成车主与司机不是同一人,而开车不小心可能会造成交通事故,车主与司机不是同一人的,造成交通事故后,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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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与使用人不一致,怎么赔偿?
江苏善合律师事务所祝德宇律师解答:
车辆的所有人与使用人不一致的,如何赔偿有以下几种情况:
1、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
3、未经允许驾驶他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是另有规定的除外。
4、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不是同一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
江苏善合律师事务所祝德宇律师解析:
交警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在确认伤者治疗终结或确定损害结果后,如果事故当事人同意进行赔偿调解,交警部门可以组织调解。调解次数一般不超过2次。调解不成,填写《调解终结书》,告知当事人在法定时效期间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不申请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祝德宇律师简介
祝德宇,江苏善合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专注于民商与非诉业务,担任过多家企业及机关单位的法律顾问,有着较为丰富的公司以及机关法律顾问经验,办理过多起标的额较大以及较为复杂的民商事案件并取得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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