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刑事辩护 >> 聚众哄抢罪的构成条件是怎样的?
聚众哄抢罪,是指纠集多人,实施哄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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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哄抢罪的构成条件是怎样的?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龚力律师解答: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各种各样的公私财物。所谓财物,是社会主义财产关系的物质表现。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哄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行为。所谓聚众哄抢公私财物,是指三人或者三人以上联合起来,“蜂拥”抢夺公私财物。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构成本罪。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具有聚众哄抢的故意,目的是非法占有公私财物。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龚力律师解析:
犯聚众哄抢罪的,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聚众哄抢罪认定标准:
1、必须达到数额较大;
2、必须有情节严重的行为;
3、必须是哄抢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人;
4、一般不使用暴力手段,即使使用轻微暴力,也不针对人身。
对于实施聚众哄抢犯罪行为的一般参与者,或者哄抢行为情节一般,哄抢财物数额较小的,属于一般违法行为,不能以聚众哄抢罪论处。
“哄抢”行为不包括暴力、胁迫等强制人身的行为。如果多人共同采取暴力、胁迫等强制人身的行为夺取他人财物,或者在聚众哄抢过程中有人采取暴力、胁迫等强制人身的行为夺取他人财物的,对相关人员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八条,聚众哄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龚力律师简介
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西城区律师协会刑事专业研究会会员,西城区律师协会宣传联络与表彰工作委员会秘书长。主要办理各类刑事、经济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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