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建筑工程 >> 承包人逾期未交付工程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在建筑工程招标完成后,承包方应该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施工,并且在约定的时间内对建筑工程进行交付,但现实中经常存在承包方逾期交付的问题。那么承包人逾期未交付建筑工程,要承担哪些责任?
1、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准时进入施工现场,按期开工。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准时进入施工现场,按期开工是确保按时竣工的第一步。
2、受发包人的监督。《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七条规定,发包人在不妨碍承包人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对作业进度、质量进行检查。
3、保建设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民法典》第八百零一条规定,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4、包人经检验验收未按期付款,承包人可以催告,经催告仍不付款的,凡可折价、拍卖的工程,承包人可以诉请人民法院解决,确保自身利益不受损失。
一、工程发包方有哪些责任?
1、办证责任。办理正式工程和临时设施范围内的土地征用、租用、申请施工许可执照和占道、爆破以及临时铁道专用线接岔等的许可证。
2、工程定点责任。确定建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3、三通一平责任。开工前接通施工现场水源、电源和运输道路,拆迁现场内民房和障碍物(委托承包方承担的除外)。
4、物资保证责任。按双方协定的分工范围和要求,供应材料和设备。
5、经费保证责任。向经办银行提交拨款所需的文件(实行贷款或自筹的工程要保证资金供应人按时办理拨款和结算,不按合同规定时间拨付工程款,应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6、技术保证责任。发包方应组织有关单位对施工图等技术资料进行审定,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份数交付给承包方。
二、发包人逾期不支付工程款怎么办?
发包人逾期不支付工程价款,承包人有优先受偿权。简单说是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发包人和承包人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后,要履行各自的义务,确保工程顺利交付。在合同中违约责任是个关键条款,会对双方的违约责任作出约定。发包人没有结清工程款、没有及时验收或者因为自身情况导致工程缓建的,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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