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损害赔偿 >> 开发商告了业委会因车位索赔140多万?
近日,家住长沙市天心区乾城嘉园二期的业主们遭遇了一件麻烦事:由于地下停车位费用的归属问题,小区开发商起诉了小区业委会索赔140万,并经由法院冻结了小区的公共账户。据了解,小区一共600个车位,开发商售出或租售了520个车位,业委会对剩下的80个车位进行管理收费。那么,小区停车费应该归谁所有呢?
不少业主都对公共面积的收益有误解,以为用的是全体业主的面积,产生的收益就该归全体业主所有,实际上在车位方面不是这样的。有些地库的产权是属于开发商,这部分收益就是开发商的,没有产权的人防车位,也是以谁开发谁受益为准,基本都是属于开发商的。以文中的情况来说,地库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这个可能性是挺低的,这点看前期物业的做法就知道,肯定都是把收益交给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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