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损害赔偿 >> 价格欺诈,郑州一超市被罚10万
近日,针对市民反映的“中原区新隆嘉生鲜超市标价混乱”的问题,郑州市市场监管局执法稽查支队联合中原区市场监管局迅速出击,快速立案调查。经调查,该超市存在价格欺诈的违法行为。5月5日,依据《价格法》有关规定,中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超市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根据《价格法》第40条规定,经营者有本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本轮疫情以来,中原区新隆嘉生鲜超市利用虚构原价等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购买其销售的蔬菜、水果等商品,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其行为属于价格欺诈行为,违反了《价格法》,依法应对其进行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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