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综合 >> 死刑犯也有会见近亲属的权利!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22年3月2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对郭文思执行死刑。检察机关依法派员临场监督。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前,安排罪犯郭文思会见了近亲属,依法充分保障了被执行罪犯的合法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明确规定:第一审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前,应当告知罪犯有权会见其近亲属。并且,罪犯还可以申请通过录音录像等方式留下遗言,如果罪犯近亲属申请会见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并及时安排。准予死刑犯与亲属作最后的会见,既可以满足他们表达亲情的欲望,更有利于罪犯认罪服法,还可使其亲属感念国家的仁慈之举,接受刻骨铭心的法制教育,并能对死刑犯的身后之事作些交待。因而,死刑犯要求会见亲属及亲属要求会见死刑犯的权利,理应受到尊重并予以切实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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