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交通事故 >> 撞人后逃逸,肇事罪会面临怎样的处罚?
交通事故频频发生,我们应该反思,为什么会发生这么多起交通事故,多少人家破人亡,留下的人才是最痛苦的。一起一起惨痛的交通事故,人们应该警醒,防止交通事故发生人人有责。
网友咨询:
我姥姥于2021.5.23日被一摩托车撞了,事后后肇事者不送我姥姥去医院,却擅自离开现场,当时一位认识我姥姥的好心人,开车追上肇事者,肇事者却说打手机再次离开,等追上肇事者,我姥姥才被送去医院,送到医院后因抢救无效死亡。经过交警部门的审查,事故的主要责任在于肇事者,经过血液检查,肇事者处于醉酒状态。这个骑摩托车的要面临什么处罚?
江苏联佑律师事务所李育忠律师解答:
摩托车是机动车的一种,肇事者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酒后驾驶机动车,并且肇事逃逸,使受害人因错过抢救时间,导致抢救无效死亡。其行为已经构成了交通肇事罪。将依法接受刑罚。
李育忠律师补充: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终生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条 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李育忠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学院,江苏联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从事法律工作二十余年,积累了丰富的诉讼技巧和经验。擅长办理各类重大疑难案件。执业以来,办理各类案件贰千多件,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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