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损害赔偿 >> 奔驰4S店事故车当新车卖被判赔3万,商家的行为是否构成欺诈?
近日,奔驰4S店事故车当新车卖被判赔3万的消息引发广大网友热议。
从法院的判决书上看,判决书中提到车子的引擎盖螺丝虽然有拆动痕迹,车子也有被重新喷漆的地方,不过车子的动力系统、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安全系统不影响车子的安全性和实用性。从而判定4S店虽然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但是情节尚不构成欺诈行为。
毕竟车子只要没有影响到使用性和安全性,加上消费者没有足够的指控证据,这种事就很难定义为欺诈行为,车主也只能获得少量的赔偿。大家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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