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公司法务 >> 企业由债权人申请破产后,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和解和整顿?
在企业清算、和解和重整的三种破产程序中,无论是企业财产的处置方法还是遇到的阻力,破产重整涉及的资本运作极为复杂。那么企业由债权人申请破产后,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和解和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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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由债权人申请破产后,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和解和整顿?
福建宇迈律师事务所林梦瑶律师解答:
企业由债权人申请破产的,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三个月内,被申请破产的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可以申请对该企业进行整顿,整顿的期限不超过两年。
整顿申请提出后,企业应当向债权人会议提出和解协议草案。和解协议应当规定企业清偿债务的期限。
企业和债权人会议达成和解协议,经人民法院认可后, 由人民法院发布公告,中止破产程序。和解协议自公告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五条,债务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也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 债务人申请和解,应当提出和解协议草案。
福建宇迈律师事务所林梦瑶律师解析:
风险总是与机遇并存。当企业陷入债务危机并可能面临破产清算的风险或被迫进入破产程序后,在大多数情况下,债务人及其股东还是能将危机转化为机会,以实现拯救企业的动机和愿望。债务人陷入债务危机的原因很多,除了自身管理不善之外,最常见的是盲目的借贷以扩大经营规模致使财务成本太高,流动性紧张。又或业务运营或该行业所处行业的整体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未能及时进行转换和调整等。当前公司破产法中的重整和和解系统的补充设计对债权人没有本质的区别。
在实践中,一般的方法是对确属整体扭亏无望、必须实行破产的企业,可以将具有一定经济实力、产品有销路和市场前景的车间、部门先行剥离,成为若干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通过资产评估,由新组建的企业按有效资产的实际划分比例,来分担清偿老企业实际债务的责任,并由新、老企业共同承担连带经济责任。
林梦瑶律师,福建师范大学本科学历,自执业以来,业务范围涵盖合同纠纷、借贷纠纷、劳动争议、婚姻家庭等民商事纠纷及刑事等诉讼领域,并为多家公司提供非诉项目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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