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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正当防卫?正当防卫的界定是什么?
来源:法妞问答 时间:2018年05月16日 有法律问题怎么办?找专业律师来帮忙!点击发布咨询
什么是正当防卫?我们可能没遇到过,但我们经常能从报纸等地方看到诸如抢劫、强奸、绑架的新闻。普通公民遇到不法侵害时都会想到实施正当防卫保护自己的人身和财产权益不受侵害,但怎么做才符合法律规定?如果在进行防卫的过程中使行凶者受伤,那么这个责任由谁承担呢?这样属于正当防卫吗?请看下文。
我们可能没遇到过,但我们经常能从报纸等地方看到诸如抢劫、强奸、绑架的新闻。设想,如果自己遭遇了这种事情会怎么做?有些人可能会妥协,尽量将自己的损失降到最低,有些人可能会抵抗,试图逃出这种境地。那么如果选择了抵抗,就有很大的可能会与敌人发生拳脚争斗,在这种情况下,很难保证哪一方不会受到伤害。如果在抵抗的过程中使行凶者受伤,那么这个责任由谁承担呢?这样属于正当防卫吗?
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限度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网友咨询:
方某用砖头扔王某大门,被王某发现后,王某还击了她,但王某把方某打伤了,方某索要赔偿,王某不肯,认为自己是正当防卫不肯赔,请问王某这种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吗?要赔偿吗?
法妞问答律师解答:
王某这种情况不属于正当防卫。因为在方某扔完砖头后,其侵害行为已经终止了,而王某这时还手,属于报复性伤害。
正当防卫必须符合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的条件要求,王某的情况属于不适时的防卫,不属于正当防卫的范畴,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但是方某有错在先,可以减轻王某的赔偿责任。
那么,正当防卫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呢?
(一)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必须有不法侵害行为发生。
1、必须有不法侵害行为发生。对合法行为不能实施防卫。
2、不法侵害行为必须是真实存在的,而不是假想的。没有不法侵害,行为人误以为有不法侵害发生而实施所谓的防卫,称为假想防卫。假想防卫,则看行为人主观上有无罪过而确定行为人是否承担刑事责任。
3、不法侵害行为通常应是人的不法行为。
(二)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不法侵害行为正在进行。即已经开始,尚未结束。如果不符合这个时间条件的防卫,称为防卫不适时。防卫不适时,有两种:
1、不法侵害尚未开始就实施防卫,叫事前防卫。
2、不法侵害行为已经结束实施的防卫,叫事后防卫。防卫不适时,属于故意犯罪。
(三)正当防卫的对象条件:只能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施。如果对第三者实施,属于故意犯罪。
(四)正当防卫的主观条件:防卫意图。即行为人必须有正当的防卫意图,是为了保护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权益。如果没有防卫意图的防卫挑拨、互相斗殴、为保护非法利益而实行的防卫都不是正当防卫。但在特殊情况下,应允许互相斗殴的一方实施正当防卫。
(五)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防卫行为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要求行为人的防卫行为是制止不法侵害行为所必须的,同时,防卫的手段、强度同侵害行为的手段、强度之间,防卫人对侵害人所造成的后果同侵害行为可能赞成的危害结果之间基本相适应,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如果符合其他四个条件,但是超过了必要限度的防卫行为,称为防卫过当。根据防卫过当的行为人主观上的罪过形式,确定其行为构成何罪。其罪过形式一般为过失,也可以为间接故意。因此,其行为可能构成过失致死罪、间接故意杀人罪等,不能认为构成防卫过当罪。防卫过当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还要注意的是无限度防卫的问题,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作出无限度防卫的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法妞结语:普通公民遇到不法侵害时都会想到实施正当防卫保护自己的人身和财产权益不受侵害,但怎么做才符合法律规定?我国法律是保护并鼓励公民行使正当防卫权利的,但要符合法律对此规定的条件,一些如“假想防卫”、“挑拨防卫”、“防卫不实时”、“过当防卫”等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的范畴。公民不能因为遭到不法侵害就无限度、不择手段地实施防卫。否则将会损害他人权益,甚至因防卫过当或假想防卫构成犯罪。从这个意义上说,正当防卫与故意伤害等犯罪既近又远,关键在于当事人如何正确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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