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 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十堰市

首页>> 律师普法视频>> 股权纠纷律师普法视频>> 股东离婚分割股权其配偶能否取得股东资格

股东离婚分割股权其配偶能否取得股东资格
如果您的问题还没解决
您还可以联系我们的律师助理,进一步咨询
视频详情

股东离婚时对股权进行分割时,公司其他股东也不应享有优先购买权,股权受让人可以取得股东资格。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版权声明:该视频内容由法妞问答联合王琳律师录制,法妞问答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热门推荐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567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