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视频>> 疫情相关律师普法视频>> 疫情期间侵占赈灾款物应承担何种刑事法律责任
在疫情期间侵占赈灾款物的可以根据《刑法》第382条、383条、271条、384条、272条、273条规定,以贪污罪、侵占罪、挪用公款罪进行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