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视频>> 公司法务律师普法视频>> 哪些行为会构成不正当竞争
1、弄虚做假,进行商业欺诈。如假冒名牌商品、以次充好、虚假宣传、从事虚假的有奖销售等非法营销。
2、搭售商品,将紧销商品与滞销商品搭配销售等。
3、强买强卖,欺行霸市。如强迫交换对方接受不合理的交易条件,限制购买者的购买选择,用行政等手段限制商品流通等。
4、编造和散布有损于竞争者的商业信誉和产品信誉的不实信息,损害竞争者形象和利益。
5、侵犯其它经营者的商业秘密。
6.排挤竞争对手而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商品。
7、串通投标,有组织地抬高标价或压低标价,或者投标者和招标者相互勾结,以及排挤竞争对手的公平竞争等。
法律依据:
《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分为两大类:
(一)限制性竞争行为。具体包括以下4小类: 1. 强制性交易行为; 2.行政强制经营行为; 3.搭售和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行为; 4.招标投标中的串通行为。 (二)不正当竞争行为。具体包括以下7小类: 1.混淆行为; 2.商业贿赂行为; 3.虚假宣传行为; 4.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5.低价倾销行为 ; 6.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7.诋毁商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