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视频>> 股权纠纷律师普法视频>> 公开挂牌转让股权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转让股权法律风险有:
一、主体不适格的法律风险: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对股权转让的主体进行了相关的规定,即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和部分的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二、股权瑕疵的法律风险:
股权瑕疵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类:股东未出资;股东出资不足;股东抽逃出资;股权被设定了相关担保;股权为该股东与第三人共有;股权被采取司法强制措施等情形。这些瑕疵都将影响转让股权的质量和价值,进而将会影响受让方是否将继续受让该股权。
三、股权变更的法律风险:
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即股权转让协议的生效并不必然导致受让人成为为股东,即受让人在签订了有效的股权转让协议后仍然不能马上就享有股东的权利,而是在股东变更登记后开始享受股东权利。在实践中,有的出让人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不配合受让人进行股权变更登记手续,使得受让人的相关权益遭到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