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视频>> 婚姻家庭律师普法视频>> 遗嘱信托成立的必备条件条件是什么
遗嘱信托是指通过遗嘱这种法律行为而设立的信托,也叫死后信托.当委托人以立遗嘱的方式,把财产交付信托时,就是所谓的遗嘱信托,也就是委托人预先以立遗嘱方式,将财产的规划内容,包括交付信托后遗产的管理、分配、运用及给付等,详订于遗嘱中。遗嘱信托成立的必备条件条件是:
1.确立遗嘱信托。首先,要确认财产所有权。信托机构作为遗嘱信托的受托人,首先要确知死者对于财产的所有权。
2.编制财产目录。受托人应在被正式任命后的较短时间内与遗嘱法庭一起完成对遗产的清理、核定。
3.安排预算计划。
4.结清税捐款项。信托机构应付清与遗产有关的税款。
5.确定投资政策。
6.编制会计账目。
7.进行财产的分配。上交法院的会计账目获准后,由法院签发一份指示信托机构进行财产分配的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