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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扮警察怎么判,存在以下三种情形:
1、单纯假扮警察人员的不构成犯罪,但是会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拘留和罚款的处罚;
2、但是假扮警察人员招摇撞骗的,构成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按照《刑法》规定进行判刑;
3、假扮警察人员抢劫的,构成抢劫罪,按照《刑法》规定进行判刑。
一、假扮警察不构成犯罪处罚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冒充军警人员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
二、构成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
(一)量刑标准:
1、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2、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谓“情节严重的”,一般是指以下几种情况:
(1)多次进行招摇撞骗的;
(2)招摇撞骗所得非法利益巨大的;
(3)造成被骗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或恶劣政治影响的;等等。
(二)构成要件:
1、本罪的客体,是军队的良好威信及其正常活动。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4、本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且具有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所谓非法利益。既包括金钱、财物等物质利益,也包括荣誉待遇、异性的性爱等非物质利益。若行为人谋取的不是非法利益,例如,行为人为了顺利住宿或购买车船票而冒充军人的,单纯为了达到与他人结婚的目的而冒充军人的,等等,不构成本罪。
三、构成抢劫罪:
1、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入户抢劫的;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4)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5)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7)持枪抢劫的;
(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2、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认定:
(1)冒充军警的行为应具有一定的表现形式。主要包括行为人主动亮明自己的军警人员身份、出示军警证件、身着军警服装、携带警械、驾驶军警车辆等形式。
(2)冒充军警的行为应达到使一般人能够相信其身份的程度。
(3)冒充军警的行为不可简单地依据结果来认定。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
(1)抢劫致三人以上重伤,或者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
(2)在抢劫过程中故意杀害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致人死亡的;
(3)具有除“抢劫致人重伤、死亡”外的两种以上加重处罚情节,或者抢劫次数特别多、抢劫数额特别巨大的。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冒充军警人员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第二百七十九条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第三百七十二条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