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 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宁河县

首页>> 律师普法视频>> 婚姻家庭律师普法视频>> 如何取证配偶与他人同居

如何取证配偶与他人同居
如果您的问题还没解决
您还可以联系我们的律师助理,进一步咨询
视频详情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一般可以采取如下方式取证:

一、可以向行为地周围的群众取证,以证人证言的形式证明两个人共同生活的事实,例如双方曾对外以“老公老婆”介绍身份,以夫妻名义旅游聚会。

二、可以向房东或者物业管理处了解是否有共同居住的事实,例如是否以夫妻名义购买及租赁住房、缴纳物业和水电费。

三、可以通过配偶的电子邮件、短信、微信、QQ等聊天记录了解是否有共同居住的事实;

四、可以通过收集配偶和第三者亲口承认的书面材料来证据同居的事实,比如QQ或微信聊天记录、电话记录、短信内容、电子或纸质书信。

如果与第三者生育子女,双方以配偶身份签字或者小孩出生医学证明记载双方为父母亲的,也可以作为证据。

这些间接证据单独一样一般无法成立,需要综合起来形成一个严密的证据锁链,来证实同居事实。

对易消失、更改的证据及时保全、固定。比如电子版、手机短信类容易被删改的证据,一旦取得最好及时通过公证的方式保全,这样,即使对方以后删除或者更改,也不受影响。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条,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 版权声明:该视频内容由法妞问答联合侯佳佳律师录制,法妞问答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热门推荐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5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720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