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视频>> 综合律师普法视频>> 未成年人有民事法律主体资格吗
未成年人属于民事法律关系主体。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但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和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与其年龄、智力状况、精神状态不相适应,且非纯获利益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对于此类合同,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追认的,该合同因法定代理人的辅助行为而发生效力。
法定代理人拒绝追认或法定代理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追认表示的,该合同对法定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